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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将整条街都走了一遍,小高僧锁定了一家酒楼,她和林瑞背着背篓进去,进去之后,她也不提卖野味的事,而是拉着林瑞坐了下来,点了两个菜,然后从背篓里拿出早上特意从兔子身剁下来的一只后腿,请酒楼帮忙加工,只是拿出后腿之后,她仿佛是忘了一般,也没有将柴火放进背篓。
小二倒也没有嫌弃她添乱,而是主动帮忙放柴火,也就自然看到她背篓底面的野味了。
这倒是让小二一愣,显然是没有想到背篓下面会有这么多野味。
请酒楼大厨帮忙加工的事情,在镇上也不稀奇,寻常百姓偶尔得了稀罕的东西,担心自己弄不好,都会带到酒楼里给点加工费请大厨帮忙处理。
大厨们倒也乐意,一来做厨师的都喜欢稀罕东西,想要试试手艺,二来还能尝尝,三来还能赚钱。
这家酒楼生意好,也不是没有理由的,服务态度特别的好,不因为他们兄妹只点了两个蔬菜而冷落他们。
等蔬菜上了之后,小高僧和林瑞刚刚端上饭碗,那边酒楼掌柜的就在小二的带领下过来了。
“小姑娘,你背篓的野味卖不卖?”
掌柜的倒是个爽快人,也没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刚刚大厨尝了口兔肉,只赞口感好,他也吃了一块,的确鲜美,听小二说背篓里还有,忍不住动了想要买下来的心思。
“自然是要卖的啊!”
小高僧放下筷子,对于掌柜子称呼她为小姑娘,她也不觉得奇怪了,前几天进山穿得是林志的旧衣服,回来江氏非让她穿之前的衣服,也不怪叫她小姑娘的。
嗯,这里的人别的倒也好,就这性别上面很马虎,居然都是男女不分!
她懒得再纠正,笑吟吟的说道:“刚刚卖柴的时候,就已经卖了一只野兔了,四十五文钱,这才有钱来你家吃饭的啊!”
掌柜的听说四十五文钱,微微蹙眉,这价格有些高了,不过瞧着小高僧背篓里肥头大耳的野兔,心里盘算一下,觉得倒也值得。
“四十五就四十五吧,我全要了。”
小高僧笑着称赞:“大叔真是好眼光,这些野兔可都是膘厚肉嫩,做成手撕风兔是再好不过了。
哦,大叔,要不你将剩下的五只野鸡,六只野鸟也留下来吧。
野鸡做成白斩鸡,也是最美味的,野鸟也可以做成椒盐味,保管吃了还想吃。”
手撕风兔?
白斩鸡?
椒盐野鸟?
掌柜的愣住了,怎么这小姑娘说的,他一句都听不懂啊?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意识到眼前的这位小姑娘或许就是他的财神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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