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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斯反而更加着急:“团长,就在刚才,营地佣兵分会突然发出一个不限制任务,任何人都可以接,目标正是丛林苍狼王。”
叶寒风顿时坐不住,着急起来:“丛林苍狼王不是只有我们才知道?就连佣兵公会的评鉴都认为是一群普通狼群,他们怎么知道的?不行,丛林苍狼王必须死在我们手里。”
高阶魔兽浑身都是宝,毛发可以制作魔法卷轴,骨头可以研磨成粉,高价卖给魔法师,供不应求。
饱含魔法能量的狼肉和狼血有助于普通平民突破壁垒成为职业战士。
高阶佣兵冒险深入格兰之森为的就是猎取高阶魔兽,极度危险。
眼下一头高阶魔兽自己跑到格兰之森外围,等同于送上门,高阶佣兵不红眼才怪。
“团长,除了昨晚和我们一起吃饭的那群佣兵,还有两支佣兵队伍经过格兰村,是他们说出去,闹得满城风雨。
我们的任务恐怕要失败。”
叶寒风眉头紧锁,自己佣兵团实力放在D级佣兵群,可以说力压群雄。
可惜短板也十分明显,没有高阶战士支撑,人数太少,想从高阶佣兵队伍中抢食物,无异于找死。
“把这三套精锐级防具分发了吧,按照职业需求。”
一套防具是板甲,沉重无比,恐怕送给弓箭手职业的布兰特他都嫌弃而不要。
但,给力量大的布兰迪,他顿时乐得找不到北。
板甲的防御力足以正面抗衡丛林苍狼王的尖牙利爪,配以盾牌大刀,扛住丛林苍狼王的普通攻击不在话下。
第二套是一套三层皮甲,追求轻便和灵活,防御要害位置,一看就是弓箭手首选,布兰特当仁不让的拿过来,他的箭术无人比拟,别人只有羡慕,觉得实至名归。
第三套让人纠结了,很大众的一套轻铠,是通用型,什么职业都可以佩戴。
众人都想要,只不过又不好意思,互相观望。
“乌克斯,你拿,”
叶寒风解释道:“给你们半天时间,拿着装备到裁缝店量体裁剪,正午时分在这里集结,我们四个一起出任务,看能不能抢到丛林苍狼王的尸体。”
现在就承认任务失败,谁都不甘心。
叶寒风带着马尔斯出门,直奔营地佣兵分会。
营地广场上,人头涌动,几乎全都讨论同一个话题:杀狼王!
马尔斯虽然没有担任队长,而是佣兵团一个普通成员,但,叶寒风对他的器重是在情报方面,情报小队长这种事,上不了台面。
叶寒风问道:“马尔斯,昨晚和我们喝酒的那个队伍,探听到什么了?”
“团长,”
马尔斯一脸欣喜:“我说出来可能都不敢相信,那支混搭队伍居然有三个高阶战士。
一个被丛林苍狼王击杀,另一个被击伤,听说是为了掩护其他人离开,挡住丛林苍狼王追击的步伐,最后居然还能够逃脱。
最后一个高阶战士口风很紧,看不穿。”
“两个高阶战士?”
叶寒风大为惊喜,如果能为己所用,抢夺丛林苍狼王的尸体大有可为。
不过,他眼神很快暗淡下来:“一个受伤,另一个恐怕无心再战。
被丛林苍狼王追杀一路,在心里留下的阴影恐怕闻狼色变。
还得靠我们自己。”
穿过营地广场,两人进入佣兵分会。
营地广场和佣兵分会显然是两个世界,外面的佣兵衣不裹体,大部分没有铠甲防具,拖着一柄兵器自称为佣兵,甚至有好一些都是地痞无赖,连职业战士都不是。
佣兵分会内则不同,一个个全副武装,精良的防具,精致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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