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个星期,闫亮也没有闲着,每天都在加紧练功,积极备战和壮壮的比武,以确保取得最后的胜利。
闫亮分析了自己的优势。
首先,身体条件比壮壮强。
他升高一米六五,体重一百一十斤。
而壮壮最多一米三五,体重大概也就有七十斤。
很明显,他比壮壮高大得多,力量自然也比他大。
其次,闫亮学武术已经两年多了,论功夫怎么也比刚练了八个月的壮壮强。
虽然基本功技能方面可能差一点,但是在武功方面还是强于壮壮的。
他觉得,就凭这两条,自己怎么也不会输给壮壮的。
闫亮也知道,壮壮有一个好老师,而且是一个大师级的老师。
但是壮壮刚刚拜师没几个月,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有多大变化。
功夫是练出来的,是天长日久积累出来的,不可能一两天就长出来了。
所以壮壮还是一个毛孩子,还算不上是一个强者。
当然,他也知道壮壮不是一个吃干饭的,毕竟获得了全班太极拳第一名,基本功也是第一名。
取得这两个第一名如果没有点真本事那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还不能小看了他。
既然自己的优势就是身高体重力量大,那么在比武中就要发挥这个优势。
怎么发挥呢?
闫亮想好了,在比武中要想方设法接近他,要和他贴身打,最好就是抱在一起摔跤。
他个子小力量小,只要抱在一起那就没他的戏了,我把他抱起来扔出去就可以。
只要是把他扔在掉地上那就赢了。
所以关键就是怎么接近他。
其实,接近对手并不难。
不管他是出手还是出脚,只要抓住了往上一靠,那就跑不了啦!
接着就狠摔,实在不行就把他抱起来往地上扔。
自己身高力大,抱住他以后怎么摔都可以。
尽管闫亮想得很好,但是他还是有点担忧。
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那双“铁砂无敌掌”
。
壮壮那样的手,闫亮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普通的小毛孩子,怎么会有一双那样的手。
那双手肯定不是天生的,一定是练出来的,而且一定是有功夫的。
厚厚的手掌,一定是千万次击打出来的,那个力道肯定小不了;粗壮的手指,一定是拿重物练出来的,那个抓力肯定很强;通红的颜色,说明血液非常通畅,一定很有力量。
那可不是一双好惹的手。
壮壮的手都如此,那他的身体也一定差不了。
闫亮又想到了壮壮的基本功,动作迅速,击打有力,的确和别人不一样。
壮壮只是一个学太极拳的,可是武术班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做出那样的动作。
自杀后一个星期,前女友玩起了闪婚,还把她的伴娘送给我。大红嫁衣,十万金饰,百万房产也随着一纸婚书递到了我的面前...
穿越了,却成了猪一样的杀货,差点被人喝血吃肉,妈啊,赶紧逃吧!傻子,过气王爷,呆跟班,和尚,太监,风流公子哎呀,这逃生路上遇到的怎么都是些歪瓜劣枣?什么?都要当我老公!不是吧...
一个外科整形助理医生,得到了一套超级复制系统。于是,整容的那些事都变得简单了什么?你因为乳腺癌被割掉了单侧胸部?哦,天呐,太不幸了,不过,不要紧,我可以给你复制一个。什么?你想复制苍井空做老婆?这个我再考虑考虑啊哎,你还别逼我啊,小心我把你的奥迪,复制成奥拓--------------------------------------------ps本文闷骚,读者慎入!...
一个是硬梆梆的退役军人,一个是笑眯眯的受宠幺儿,第一次见面,两人配合默契解决突发事故,第二次见面,她提醒堂妹不要对这类人起心思,然后有了第N次见,见终身...
本小说力求展现一个真实的唐朝。林暄穿越到了唐玄宗政治鼎盛时期的开元年间一个叫李善的人身上,开始了他不平凡的一生。想象一下男主与李白斗酒斗诗,与姚崇宋璟论国论道,击败吐蕃平定南诏。一路放荡不羁沾花惹草的在盛唐之中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有点冲动有点热血有点机智还有点花心的李善是怎样成为唐朝继唐太宗李世民之后第二个天策上将的。...
那一年李自成得意洋洋,直捣黄龙那一年多尔衮蓄势待发,跃马中原那一年明朝的官员糊里糊涂,不知前途那一年历史的长河多了一个卑微的生命不甘当奴才的人们,发出了怒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