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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贼挟三四人者,又有身搂一人而余马挟带二三人者。
不从则死,从而不当意者亦死。
一人而不堪众嬲者亦死。
安福胡同一夜妇女死者三百七十余人。
降官妻妾,俱不能免。
……贼将各踞巨室。
籍没子女为乐,而士兵充塞巷陌,以搜马搜铜为名,沿门淫掠。
稍违者,兵加其颈。
门卫甚严,即欲脱免,不可得也。
不顾青天白日,恣行淫戏。
◎贼无他伎俩,到处先用贼党扮作往来客商,四处传布,说贼“不杀人,不爱财。
不奸淫,不抢掠,平买平卖,蠲免钱粮,且将官家银钱分赈穷民,颇爱斯文秀才,迎者先赏银币,嗣即考校,一等作府,二等作县。”
……于是不通秀才皆望做官;无知穷民皆望得钱;拖欠钱粮者皆望蠲免。
真保间民谣有“开了大门迎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
等语,因此贼计得售。
◎贼兵入城者四十余万,各肆掳掠。
自成或禁止,辄哗曰:“皇帝让汝做,金银妇女不让我辈耶?”
按:《明季北略》一书作者计六奇,书成于清初,内容甚详,于李自成在北京之行动,逐日记载,但作者主观上极度反对农民义军,所记未必客观真实。
中国历代农民起义军,未必皆纪律甚佳,当起事之初,声言吊民伐罪,伸张正义,但一旦声势既成,迫于形势,烧杀掳掠,往往在所不免。
赤眉、黄巢、李自成、张献忠、太平天国之失败,皆与军纪不良有关。
《水浒传》中梁山泊众英雄劫法场或攻城掠地之时,如李逵“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
(第三十九回),如镇三山大闹青州道,青州城外“原来旧有数百人家,却都被火烧做白地,一片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
(第三十三回)当代研究历史者片面肯定农民起义军,认为李自成不好酒色,军纪极佳,言李军在北京残害百姓者并非事实,有人擅自(按照著作权法:评注须得原作者同意授权。
)评注《碧血剑》,大肆攻击书中写李自成纪律不佳为诬衊,此种看法恐无史实根据。
郭沫若个人行为或有可议处,但其历史研究、考古成就功力不浅,不能抹杀,其所作〈甲申三百年祭〉一文,在一九四九年前后影响甚大,该文并不否定李自成军有奸淫掳掠之举,不过及不上官兵厉害而已,文中说,“流寇都是铤而走险的饥民,这些没有受过训练的乌合之众,在初,当然抵不过官兵,就在奸淫掳掠焚烧残杀一点上比起当时的官兵来更是大有愧色的。”
其中引述史书,说刘宗敏“拶挟降官、搜刮赃款、严刑杀人……杀人无虚日,大抵兵丁抢掠民财者也……而且把吴三桂的父亲吴襄绑了来,追求三桂的爱姬陈沅,不得,拷掠酷甚。”
也说到“李岩上书谏李自成爱护百姓,应下令‘一切军兵不宜借住民房,恐失民望。
’自成见疏,不甚喜,既批疏曰‘知道了’并不行。”
中共中央领导人对这篇文章十分注意,在军队进入大城市之前,三令五申,不得骚扰民居。
有记载说,当年毛泽东在率领高级文武官员进入北京之时,曾笑称:“我们进北京去要应一场大考。”
意谓当严守纪律,通过不受繁华腐败生活之引诱的考验,不可蹈李自成之覆辙。
陈毅于部队进入上海之前,严格下令不准进入民居,即使伤者病人,天下大雨,也不得进入民居、商铺,其部属果然遵行,共军夜入上海,次晨中外人士见马路上睡满官兵。
清初民间流传通俗白话小说《铁冠图》,叙崇祯宫中宫女费宫娥佯从李自成部将罗某,将其刺死事迹。
我以为小说中对李自成部队的奸淫掳掠过份夸张,似不可取。
中共领导人对于李自成军纪的评论:
她不相信婚姻,却在遇见他的时候,提出结婚。他也不相信婚姻,却鬼迷心窍的同意了。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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