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说那越国国君姒无疆,亲帅大军逼近齐国疆界。
张仪孟轲一行人持节而行,一路上遍观越军军容。
越国是上古封国,自古以来久疏中原,所以风俗民风多随蛮夷。
后来太伯、虞仲让位逃吴,也只能入境随俗文身断发。
后来春秋之时吴越称霸,与中原列国的联系逐渐密切起来,民风也随之变化,开始通行礼乐。
饶是如此,也只是在贵族之中有所改观,这越国之中依然实行的是部落聚合的形式,所以民风依旧没有完全开化。
一路上走来,只见这越国将士虽然身着毛皮一副野人打扮的还有许多,行军扎营也不见太大的章法,但是胜在人人悍不畏死,一打起仗来个个奋勇争先。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这样的情况对齐国来说确实不算是一件好事。
好在这些年越国也与中原各国有使节来往,认得使者的队伍,否则的话孟轲一行人早就被那些蛮人半路打劫了。
马车缓缓行进至大营之外,站住了脚步。
孟轲抬头观瞧,这一座大营与前面的不同。
前面的大营层层叠叠,依照某种阵势把这大营护卫在其中,这座大营明显占地较大,且大营顶上用的翎毛也显得更为高贵,只怕这就是越王的主营了。
“使者下车,入帐面见大王。”
一位内官在大营门口高声唱到,这人打扮倒与中原各国相似,冠帽穿戴齐整端庄,符合周礼,显然是越王近臣。
他唱罢之后,并没有太多言语,挺直身板候在一旁,不见恭敬之色也不见无礼之举,只是按部就班。
见微而知著。
由此孟轲可以断定,这越王也并非是粗鲁之人,甚至是知礼之人,否则身边的近臣不可能穿着如此讲究;这内官的面无表情,至少说明越国进犯齐国并非是什么匆忙之举,甚至是早有准备,且有所依仗,所以不必对齐国的使者假以颜色。
张仪也是有能耐的人,否则淳于髡不可能让他来代表齐国出使,孟轲能想到的他也都考虑到了。
众人下了车,张仪整了整衣冠,对那近臣言道:“烦请前面带路。”
众人跟着使者的脚步,有条不紊地走入营帐。
两旁列者越王最威武的武士,个个膀大腰圆,凶神恶煞。
这些武士身上穿的是青铜盔甲,手持青铜大钺,战列齐整训练有素,魁梧的身躯背负着沉重的盔甲一站就是一整天也依然纹丝不动。
真猛士也!
这样的亲兵,即使是在齐国也不可多见。
看来这一战,越王是势在必得了,事情可不好办了。
张仪面色凝重,情况比想象的要糟糕,但纵横家作重要的就是随机应变,张仪早就准备好了说辞,只等面见越王再见机行事。
“来者止步!”
李云中穿越清末道光年间成为一名烧炭工,与冯云山杨秀清等人一起烧炭,基本上过着原始人的生活,作为一名穿越人员,李云中是不甘寂寞的,可是还没等他计划好未来规划,就糊里糊涂的得罪了杨秀清,不得已之下开始跑路李云中自己纠集了一帮反清志士起兵,过湖南下江南克复南京,在江南的花花世界打下一片江山。洪秀全悲剧了,在李云中屁股后面吃灰不说,还间接的为李云中挡住了清军追兵,最后走投无路,进了四川,在重庆建了太平天国。...
男穿女,居然穿出一个超级女球王来,系统附身,让一切变得自然而然跳水罗杜莎莎是我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卡卡杜莎莎破坏了我的婚姻,她必须对我负责!贝克汉姆如果早遇上杜莎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选择维多利亚!马拉多纳杜莎莎,快到我的碗里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惨遭灭门的修士女魂穿异界来到一个古老红尘中一个被毁容的女子身上。爹不疼娘不爱,新婚十日被宠妾毁了容。某女大吼老子来了,颤抖吧天朝!原书名醉云瑶改成重生金牌弃妇...
穿成了一个满脸麻子又胖如猪的村妇?看她神医出手,自己大变样不说,顺带还弄个美容秘方发家致富。相公虽是个穷猎户,但他身材好,脾气好,重点还宠她护她,除了晚上总是折腾她外,小日子过的别提多得意!然而,身份揭晓,他竟是年少成名的飞龙大将军!娘子,求原谅骗了她这么久还敢求原谅?滚粗!于是某将军开启没羞没躁的爬床生涯...
程序员林凡重回2005年,这一年,他十八岁,即将面对高考,未来还有很多可能。这一世,他想走更远的路,看更多的风景。所以他告诉自己,如果这是一个梦,他愿永远沉沦。...
一代特种兵王秦少虎秘密退役,归隐都市,邂逅如花似玉的千金大小姐,两情相悦,却受情敌威胁。一怒之下,他左手江山,右手美人,大杀四方。多年以后,他叼着雪茄,问身后一群兄弟,那滔滔江湖,除哥之外,谁敢称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