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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的聚仙楼是昆明城里有名的酒楼,达官贵人们经常在这里出没,生意很红火。
??老板于凤是个泼辣的女子,是昆明警备团团长王大奎的老婆,仗着自家男人曾经是龙云的警卫队长,在昆明城里长袖善舞,很是吃香。
华灯初上,正是聚仙楼生意最好的时候,一楼的大堂和楼上雅间里都坐满了,碗碟交错,推杯换盏很是热闹。
于凤正倚在柜台上,嘴里磕着瓜子,瞅着酒楼里的客人盘算着今天能挣下多少钱。
“小凤仙,来陪我喝一个”
一个獐头鼠目,身穿黑绸裤褂的光头青皮端着杯酒,借着酒意趴在柜台上,调戏着于凤。
“哟,原来是侦缉队的王队长呀,我当是谁呢”
于凤杏眼一翻,嘴里不软不硬的说着。
王大奎从小就佩服蔡锷将军,日常举止和治军也处处效仿蔡锷,而且于凤的名字里也有个凤字,所以昆明城里都称呼于凤为---小凤仙。
“不行,今天这杯酒你必须喝。
就是王黑子今天站在这里,老子也不怕”
光头青皮还是不依不饶的,伸手就要去拉于凤的手。
于凤不动声色的让开了青皮的手,稍稍退了一步,脸上带着笑“王队长,您今天喝醉了,早点回去吧。
你们这桌,今天算我请客了”
于凤这番话说的很敞亮,一般的酒客也就趁着台阶收场了。
可是这个王队长似乎是要诚心找事,依旧还是不依不饶的叫嚷着,非要于凤喝了这杯酒。
酒楼里的伙计和相熟的酒客都上来劝,却被那个王队长亮出枪,赶到了一边,一时间,酒楼里乱成了一锅粥。
于凤暗暗使着眼色,叫自己的伙计赶紧去搬救兵,去警备团找王大奎。
就在王队长第二次伸手去拉于凤的时候,一只大脚狠狠的踢在了他的屁股上,没等他爬起来,一只菜盘子扣下了他的头上。
菜汤、剩菜糊了他一头,王队长刚把脸上的菜汁抹干净,一壶酒从天而降,浇了他一头。
“谁呀?那个兔崽子?”
王队长爬起来,顶着一头的菜汁酒水,气愤的找着踢他的人,可是眼前围着好些人,他也不知道是谁干的。
“青青,这个就是你说的无赖吗?”
一个满头金,身穿美军军装的外国女军官用磕磕巴巴的国语和旁边的一个美貌女兵说着话,只是声音太大了,很多人都听的很清楚。
“洋婆子,是不是你搞的鬼?”
王队长指着那女军官,对方是个外国女军官,他不敢怎么着,只是歇斯底里而已。
又是一记大脚踢在了王队长的屁股上,王队长一个狗啃食的趴在了地上。
迅翻身的王队长这次看清楚了踢他的人,是一个光头面色冷峻的独臂青年军人,只不过是个士兵。
“你他娘的”
王队长举起手枪指着那个独臂军人,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着。
“洋哥们,上,揍这个不要脸的家伙”
一个无比嚣张的声音喊了起来,几个身高体壮的外国士兵挤进了人群,团团围住了王队长,你一拳我一脚的直到把王队长揍趴下了完事。
“你们干什么?”
跟着王队长来吃饭的几个地痞无赖,拔出腰里的短刀就要轰开人群。
唰,几只手枪顶在了他们的脑门上,地痞们还在装着硬汉子,拍着自己的胸口,大声的喊着让开枪。
“秀才,你干嘛呢,这是我姐的酒楼,不能见血,拉到后面去,厨房里有斧子,都剁碎了喂狗”
懒洋洋的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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