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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聊斋志异》曾被认为是文言小说之集大成者。
单从作者所使用的语言和某些表现手法来看,这个评价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从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纵横面来看,这个评价就不够全面了。
因此还需要作进一步的伸说。
中国古代小说有两个发展系统。
一个系统属文言,起自六朝的志怪而盛于唐的传奇;一个系统属白话,起于由唐宋时的说话而形成的话本,进而发展到大部头的长篇章回小说。
文是文,白是白,界限分明。
当然,也有个别例外,如以文言写章回小说者。
但是,这两个系统之间并不是井水不犯河水,而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互相影响,互相竞赛,甚至有斗争。
从这个角度来考察,《聊斋志异》的出现,就不单纯的是文言小说自然地顺利地直线地发展的结果。
鲁迅曾经说过,《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
。
细按原意,当是指用传奇的表现手法,来表现志怪式的题材或内容,也就是接受了它之前的这种文言小说的优点,所以鲁迅把它列入了“拟晋唐小说”
,正确地指出了它的渊源。
蒲松龄自己也承认是“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
,是自觉地有意识地来继承这一小说传统的,是踏着前人开辟的创作道路前进的。
然而,从当时的情况讲,这条路已经是歧路了。
他以自己毕生的主要精力,又把歧路引直成宽平的大道,树下了历史的纪念碑。
《聊斋志异》是清初十七世纪的作品,上距干宝的《搜神记》已千年以上,距唐传奇的兴盛也近千年。
对于文言小说的发展来说,《聊斋志异》的出现,实在是“文起千年之衰”
,其功不在“文起八代之衰”
以下。
按照鲁迅的说法,中国古代严格意义的小说从唐代才开始出现,“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
。
以前的志怪书不仅是“粗陈梗概”
,“非有意为小说”
,而且“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更无诚妄之别矣”
。
以志怪书的代表作《搜神记》为例,作者干宝就表明其创作动机是“发明神道之不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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