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闪电的电压通常在1亿到10亿伏特之间……
这样的高压,可以电离空气,可以气化肉身。
我被巨大的闪电当头击中,其下场可以想象。
我彻底昏死了过去。
然而我却并没有真的死掉。
我恍如做梦一般,灵魂飘飘,在这虚假的世界里逡巡着。
恍惚之间,我想起了很多记忆。
这些记忆都是和我前世相关的。
我想起来我是怎么穿越到这本书里来的了。
那天,我硬扛着巨大的孽业反噬,强行为一只恶灵开启了转世之门,而后我就神魂剧震,陷入了昏迷之中。
醒来之后,就已经穿越到书里了。
原来我在前世就不是一个普通人,我似乎精通道法,可我现在却一点也不记得了。
我从事的职业,除了表面的牛马工作之外,似乎还在业余时间,从事类似驱魔的事情。
可惜的是,关于驱魔的细节,我也想不起来了。
我猜测我之所以忘掉了那些记忆,乃是因为孽缘的反噬,对我的灵魂造成了损伤。
而更重要的是,我觉得我之所以穿越到这本书里来,应该不是纯粹的意外。
这很有可能就是我自己提前给自己安排好的退路。
我将在这里觉醒,也将在这里重生。
只是可能,此前的自己从未想过自己可能会真的爱上书中的某个角色。
灵魂出窍的感觉并不好。
我觉得我似乎正在消散,意志力正在减弱。
事实也是如此。
我觉得此时的我,应该是处于肉身焚灭的状态了。
毕竟那么恐怖的闪电,任谁被直接劈中,也不可能活下来。
我的肉身怕不是已经被烤熟了。
我已经死了,彻底的死了。
";哥,陈凤焉,你醒醒,醒醒啊——";
然而就在我意识恍惚,疲惫不堪地准备放弃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无比痛苦的哭喊。
我循着声音飘去,就看到路灯下的自己,仿佛一块焦炭一般,被林凰兮抱在怀里。
她瘫坐在地上,披头散发,双目血红,撕心裂肺地哭嚎着。
一滴滴泪水从她的眼睛溢出,落在我身上。
那一刻,我和她的身上同时迸射出了澄澈的光芒。
光芒刺眼,虚空流转,仿佛缔造出了一个独立的结界。
在这里,没有天道压制,也没有孽业反噬。
我们仿佛传说中的凤凰,涅盘重生!
轰隆——
恍惚之间,我似乎又想起了什么。
是了,是这本书原本的书名。
它的名字并不是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之类的狗血书名,而是《凤焉凰兮》。
这原本是一本掺杂着修仙内容的宿命故事,但是因为作者的笔力有限,并没有把事先构想的故事完整展现出来。
那个得了起码十年脑血栓的废物原着作者,为了堆砌字数,为了博取读者的眼球,最终将这本书写成了一个狂虐悲惨,毫无逻辑可言的狗血烂俗小说。
而我之所以要穿越进来,唯一的原因就是因为这本书在开篇的时候,将林凰兮塑造地太过成功。
她几乎完美符合我心目中的女主形象。
我实在是太过喜欢她,太过爱她,所以我不愿意放弃她。
我想要救赎她,让她脱离这个世界的控制。
这个时候,我方才意识到,我此前那种发自灵魂深处的想要靠近林凰兮,想要亲近她占有她的情感,并非是原身的意志残留,而是我从现实世界带来的真实情感。
那就是我自己的本心想法。
我是真的爱她,才会来到这里。
只是,在我拯救她,和救赎她之前,似乎得先由她来救赎我。
李云中穿越清末道光年间成为一名烧炭工,与冯云山杨秀清等人一起烧炭,基本上过着原始人的生活,作为一名穿越人员,李云中是不甘寂寞的,可是还没等他计划好未来规划,就糊里糊涂的得罪了杨秀清,不得已之下开始跑路李云中自己纠集了一帮反清志士起兵,过湖南下江南克复南京,在江南的花花世界打下一片江山。洪秀全悲剧了,在李云中屁股后面吃灰不说,还间接的为李云中挡住了清军追兵,最后走投无路,进了四川,在重庆建了太平天国。...
男穿女,居然穿出一个超级女球王来,系统附身,让一切变得自然而然跳水罗杜莎莎是我的,谁跟我抢,我跟谁急!卡卡杜莎莎破坏了我的婚姻,她必须对我负责!贝克汉姆如果早遇上杜莎莎,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选择维多利亚!马拉多纳杜莎莎,快到我的碗里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惨遭灭门的修士女魂穿异界来到一个古老红尘中一个被毁容的女子身上。爹不疼娘不爱,新婚十日被宠妾毁了容。某女大吼老子来了,颤抖吧天朝!原书名醉云瑶改成重生金牌弃妇...
穿成了一个满脸麻子又胖如猪的村妇?看她神医出手,自己大变样不说,顺带还弄个美容秘方发家致富。相公虽是个穷猎户,但他身材好,脾气好,重点还宠她护她,除了晚上总是折腾她外,小日子过的别提多得意!然而,身份揭晓,他竟是年少成名的飞龙大将军!娘子,求原谅骗了她这么久还敢求原谅?滚粗!于是某将军开启没羞没躁的爬床生涯...
程序员林凡重回2005年,这一年,他十八岁,即将面对高考,未来还有很多可能。这一世,他想走更远的路,看更多的风景。所以他告诉自己,如果这是一个梦,他愿永远沉沦。...
一代特种兵王秦少虎秘密退役,归隐都市,邂逅如花似玉的千金大小姐,两情相悦,却受情敌威胁。一怒之下,他左手江山,右手美人,大杀四方。多年以后,他叼着雪茄,问身后一群兄弟,那滔滔江湖,除哥之外,谁敢称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