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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星星传心》这部小说用素描的手法记录了高分子系90乙班的同学们大学毕业后的生活轨迹,十几二十年间,已然有了生离死别。
写作的动机也很简单,只是因为在班群里吹了个牛,我说:“我把大家的生活写成一部小说的话,也会是一部不朽的名著。”
大家听了先是哄堂大笑,接着又纷纷表示支持。
于是我提笔写下了第一段文字,竟然感动地自己大哭了一场。
就这样,不自不觉,一下子写了四年。
上天待我应该是不薄的,我有自己的生意,不需要用写字来换钱,可以比较自由轻松原生态地对待写作。
一开始是玩票性质的嬉闹,但完全凭记忆书写,有点闭门造车的意思。
好的作家往往有写日记的习惯,可我没有,就当自己是后知后觉的吧,总之必须贴进生活。
不过这样一来,人就变得很辛苦了。
你要在工作状态和写作状态之间不停地切换。
突然想起一个东西,马上要记录下来,然后接着去处理日常工作,忙起来一耽误,十几二十天,有时甚至一个月后才能变现到纸上,思绪被切割的七零八落,真的需要一颗强大的心。
最要命的是人物和场景都是自己身边熟悉的人和事,有时代入感太深,很久也出不来,在虚拟与现实中穿梭,好几次差点就崩溃掉了。
仿佛一个坐在时空穿梭机里的宇航员,你可以回到过去,但决不能干扰历史,可每当悲伤袭来的时候,却总也忍不住想用手指去拨动时针。
或许正因如此,越写越觉得这件事是有意义的,拂去滚滚红尘,点亮一盏灯,我要将生活像清明上河图一样呈现出来,图穷笔现,我必须完成它。
写到四万字时,我想算了吧。
每个人物单抽出来,都可以写一个长篇,实在力不能及。
停了停,不死心,又写到了六万字,然后我对自己说,最多写到八万字就打住,可写到八万字时,总感觉要表达的东西不充分,又停了很久,写到了十万八千字,再次停下来,修修补补五个多月,最后停在十二万五千多字,八十一个小节。
我很喜欢张恨水和张爱玲的作品,张爱玲作品的底子是荒凉,通过对人物的日常琐事,举手投足,进行不厌其烦的描述,让每个读者都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所以初初起笔时,模仿的痕迹很重。
不过写着写着,渐渐地好像有了自己的风格。
那还要从凡高说起。
凡高的一生画了许多幅自画像,人们大多不能理解,至少在我的眼里,每幅都是差不多的。
就好比一个女人买了条裤子,站在镜子前面左看看,右看看,档浅了,腰细了,裤脚长了,颜色不搭了,她可以找出一大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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