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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的社员们在这种集中式、浸泡式的学习模式下,大家的创作热情一时高涨无比。
短短两天的时间,到了周一中午,二十多个社员都写出了不少于五千字的小说开头,交到了欧阳静的手上,希望得到林歆的批阅和点评。
但此时的林歆,却无心看文,而是坐在电脑前,等待着“西江蓝江影业”
的中高层会议结果。
成年人的世界里,两个生意上的合伙人,无论有什么样的矛盾,老死不相往来也好,视对方为仇寇也罢,甚至见面就打上一架——只要不打死打残——最终大家还是会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
谈完了,再一起赚钱。
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个道理,林歆早就知道了。
所以哪怕小说被魔改成那个样子,她也一直只是联系和等待那位小野老师;直到这种等待已经变成绝望,心理底线被全盘击破,才又重新找了“西江蓝江影业”
。
虽然把话说得很决绝,但林歆其实是留有余地的。
只要小野老师愿意好好修改剧本,这个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是的,只要“好好修改剧本”
,甚至连道歉,甚至说一句软话都不用——在林歆看来,那些都没有任何意义。
而“西江蓝江影业”
,现在看来,应该是站在林歆这一边的。
毕竟那样的剧本,就算是拿去审批,过关的概率也相当渺茫。
但无论当初和小野是怎样签的合同,真金白银付出,加之单方面毁约的违约金,这也绝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换人的希望,也同样渺茫;最大的可能,就是公司方面讲点软话,希望小野能把剧本修改得可以过审。
是的,“可以过审”
。
质量什么的,就不必再提了。
因此,虽然同样是修改,但林歆和“西江蓝江影业”
的诉求是不一样的。
如果把改编权看成一个孩子,二者的想法,大约相当于亲生的和领养的。
然而,林歆也知道,虽然自己说什么“反正合同也没签”
,但这种话,也只能吓吓企鹅上,和自己联系的那个新人。
她的文上了拍卖会,版权就已经在网站那里了——合同是网站和影视公司签的,她有分成,但版权这种东西,肯定已经不在她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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