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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长篇小说)上卷《天才少女》张宝同2017.6.20
很长时间没再听爸爸朝着妈妈和孩子们发脾气,再说那句“老子赚钱养活你们”
的话了,因为老大、老二和女儿已经承担起了本该由他承担的责任,那句话他已经说不出口了。
妈妈的脸上也渐渐地有了笑容。
而三哥和弟弟也知道他们生活的改善是由她辛勤付出得来的。
所以,他们总是想着法子能让她高兴。
到了周日,学校不上课,邓丽筠可以尽情地和三哥和弟弟在一起玩,而在平常,她每天都要出外演唱,很难和他们在一起。
他们要尽量地让她高兴,这是爸爸和妈妈对他们提出的要求。
三哥长富知道妹妹最喜欢骑脚踏车,也就是自行车,所以,一吃完早饭,他就带着弟弟和妹妹来到了街道上一家脚踏车租赁店。
租赁店里的脚踏车有男人骑的,女人骑的,还有孩子们骑的。
他们租了一辆绿色的小型脚踏车,一边扶着车子,一边教着邓丽筠学骑车子。
邓丽筠因为年龄小,个头也小,还骑不上车子,就把一只脚叉在三角架那边,双脚一骑一蹬地学着骑车子。
而且,她学得很快,可以蹬着车子在大马路上跑起来。
她骑到哪里,兄弟两人就跟在哪里。
她骑过一会,有点累了,就让三哥骑。
三哥本身就会骑车子,他像大人一样骑在车上自由自在地来回拐着弯,非常地自如。
但弟弟长禧还不会骑车子,就急着跟在三哥后面,要他教他,可是,三哥只顾自己骑着车子,不肯把车子让着给他。
见弟弟急着要哭出来了,邓丽筠就让三哥把车子让给弟弟来学。
可是,弟弟学车子没有人教,也没有人帮着他扶车子,所以,他一连跌倒两三次,把人家车子的铃都摔得不响了。
没办法,只得把车子还给三哥。
给人家老板还车子时,人家要他们交一元钱的租赁费。
邓丽筠以为三哥身上有钱,可三哥却以为妹妹身上有钱,因为她每天晚上出外演唱,身上应该不缺钱。
可是,他们都忘记了爸妈是从来不给他们零花钱的。
老板见他们都没带钱,就对邓丽筠说,“没带钱,不要紧,你就给我们唱几支歌吧。”
因为他听过邓丽筠的演唱。
邓丽筠一听可以用唱歌来付钱,非常高兴,就问老板,“你喜欢听什么歌?”
老板说,“我是安徽人,喜欢听黄梅戏,你就唱几支黄梅戏曲吧。”
邓丽筠就站在租车店的门前,唱起了《天仙配》和《十八相送》。
听完歌,老板夸赞地说,“好听好听,以后你要是想骑车,就随时过来。”
因为一直忙着演唱,邓丽筠一连好些天没有再过来租借脚踏车。
可是,那天中午,她放学从租赁店门前走过时,老板却招着手让她过来。
她来到租赁店里,老板把一个帐本拿起让他看。
她一看是弟弟租借车子欠下了人家的帐,一共是四元钱。
如果说租借一次收一元钱,那么他共租借过四次。
而她每天晚上出外演唱的收入一般只有五元钱,最好有时也只有十元钱。
所以,她一看弟弟欠了人家这多钱,就问老板,“是不是要我给你唱上四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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