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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六十六篇日记(第1页)

张爱玲说过,这世上没有一样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可我知道,这些年里,我的感情耗在你身上,从来没有枉费。

希望余生里,你过得比我好。

——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2016年,对于渺渺来说,大概算得上是人生中重要的一个分水岭。

因为她终于离开校园,走向了社会。

在找工作那段时间,她千挑万选了五家酒店,全部都是北京市闻名遐迩的五星级酒店。

大概是因为她学历高,又是从北外毕业,总之,一周之后就收到了四份入职通知。

于渺渺在网上查了半天资料,最终选择了一个不在市中心内的天韵温泉度假酒店。

于爸爸其实并不赞同她做这份工作,因为从一个父亲的出发点来考虑,当然不想让自己的女儿干这种伺候人的活。

可是于渺渺乐在其中。

为了做出一点成绩让父母放心,每逢节假日,同事都恨不得立马脱了高跟鞋走人,只有她主动要求加班。

因为她人长得干净漂亮,脾气好,又精通外语,领导有时候会安排她去接待一些地位显赫的国际客人,而那些客人退房的时候,也对她赞誉有加。

就这样,于渺渺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当上了天韵酒店前厅部的部门副经理,月薪过万,还不包括各种奖金和提成。

同事都打趣说她看起来柔柔弱弱的,想不到竟然是个工作狂。

于渺渺只是笑笑,心里却希望自己可以再忙一点。

因为每当夜晚来临,她闭上眼,总会梦到那张模糊的脸。

梦里他总是背对着她,远远的。

他说,别等了,我不会回来了。

***

生活过得像白开水一样平淡无味,于渺渺终于在北京安顿下来。

因为一个人住太寂寞,冲动之下,她跑去宠物店买了一只三个月大的纯白色比熊犬。

兴许是一个人久了,家里突然多了烟火气,有一只狗每天撒欢地跑来跑去,抱着她的腿要吃的,于渺渺竟然觉得很幸福。

她喜欢这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因为她从没体验过这种感觉。

于渺渺很快就跟这只比熊培养出了感情,她给他取名叫糯米,给他买最贵的狗粮,和一大堆狗狗喜欢的玩具。

以此来填补内心的空虚。

父母偶尔会过来看她,家长里短地闲聊时,免不了提起关于恋爱结婚的话题。

每当说到这里,于渺渺只能沉默。

她心里其实明白,颜倦不会再回来了,她花了七年的时间,终于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

可就是没有办法重新开始喜欢上一个人。

在北京的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异性对她示好,只是她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不怪颜倦,不怪任何人,怪只怪她死心眼,一根筋。

而且,自从那次见过赵熠然之后,于渺渺也开始抗拒跟程立轩再来往。

可对方对她的冷淡恍然不觉,依旧三天两头找她闲聊,约她吃饭,帮她在工作上提建议。

24岁的于渺渺,早就明白了他这么做意味着什么,可是她也明白,自己对程立轩绝对没有任何风花雪月的心思。

为了打消他的念头,她渐渐开始做一些不礼貌的事情,比如故意不接他的电话,不回他的信息,频繁地拒绝他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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