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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拂晓,色剑仙的桃花大氅挂于柳树枝上,随风而动。
色剑仙若下山进城,定会披着桃花大氅招摇过市,唯有一种情形不披,那就是他又下山偷玉米棒子或地瓜去了。
宗阳醒来,已是半个时辰之后,这会天台山顶一缕炊烟袅袅,极有乡野情调的色剑仙正蹲在篝火边烤玉米,依然是拿剑插着烤,只不过没有把萼片撕去,避开明火,凑在红碳边烤,红碳堆里还有几个洗净的地瓜。
见宗阳走来,慕天伸手从炭火里捡出个地瓜,在手里来回滚了滚,扔给宗阳,说道:“你现在能在观想中扛住不倒了,所以那十全大补粥就免了,何况你这怪胎身子,也没必要补。”
宗阳接过地瓜,从中间将它掰开,而他却将目光落在了右手的魔纹上,不知从何时起,他竟然开始喜欢上它了,那种夹杂的感觉,如久违一般。
慕天也很喜欢这个魔纹,说与他胸口的纹身一样有个性,拉风至极。
宗阳手中金黄的地瓜肉饱满飘香,慕天眼见之下垂涎的咽了咽口水。
堂堂色剑仙竟然垂涎一个地瓜,他意识到有些跌份,就扭过头聚精会神盯着玉米棒子,还假意哼起了小曲。
宗阳握着两截地瓜走过来坐下,将一半递与慕天,后者立马接过,讪讪的瞟了一眼宗阳,宗阳故意无视,问道:“大哥,你怎么流鼻血了?”
“哦!
我忘记这茬了。”
慕天咬了一口地瓜,整个人神采飞扬的拍了下自己的大腿,抖着剑眉问道:“你知道我今次去收玉米棒子,看到了啥?”
宗阳望了一眼慕天,示意在听。
“那老汉!
哈哈,那老汉!”
慕天兴高采烈,似乎回味无穷,继续说道:“那玉米地的老汉居然跟隔壁种地瓜的胖女人打起来了,那场面,真是生龙活虎啊!
老汉紧勒个裤腰带,呼天喊地,话说那胖女人真乃女中豪杰。”
“那你怎么流鼻血了?”
宗阳没领悟这个段子的真谛。
“额……”
慕天两眼一动,灵机一动解释道:“那是后来我被地里的土狗追了一里路,一时气血上涌,这才流了点。”
宗阳额头黑线摇摇头,若不是昨日见证了那一步,他决不愿相信,凡人眼中神一样存在的陆地神仙,会偷玉米棒子地瓜,会看乡野趣事,会坐牛车进城,会躲在这荒凉的天台山顶参他的心与道。
“大哥,我心底有句话。”
宗阳细嚼了一口地瓜,不等慕天回应,郑重说道:“你我身份悬殊,做兄弟,亏了你。”
慕天原本嫌口中的地瓜烫嘴,急吸着凉气,听宗阳这番话,他一闭嘴,咕咚将地瓜咽下,嘴角如雕塑般坚毅,揶揄道:“那你替我扛我的道,这样我就不亏了。”
“那不行。”
宗阳笑着反驳,若答应了,该小殿里睡着的骰子老道起来发飙了。
慕天也笑了笑,说道:“本色剑仙会拿圣人书去擦屁股,但兄弟两字与我的美酒评一样珍重。
小子,别妄自菲薄了,若干年后,你的风头就要盖过我了。”
“美酒评?”
宗阳似乎又听到了一个新鲜词。
慕天如数家珍般双眼放光道:“我踏遍世间各处,豪饮天下美酒,这美酒评就是我的心血呐,不过还没彻底完成此评。”
“为何?”
宗阳认真问道。
“你肯定不知道,在我们这块大陆中央,有一个凡人不可涉足的小世界,叫中央云界。”
慕天道出了一个不是秘密的秘密。
本书已完结,请大家移架至我的新书妙手小郎中。2016,新的征程,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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