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抱他。”
兰亭俯身略显吃力地将兰天赐拦腰抱起,眯眼朝着妻子一笑,“小家伙一眨眼就大了,都快抱不动了。”
沈千染忙上前扶了一把。
弄好一切后,水月退下,沈千染留在帐内陪着儿子,直确定他睡沉后,方下了榻,可尚未趿上绣鞋,已然被人横抱起来,沈千染脸上涌起朵朵红晕,眸光变得柔软而水润,“快放我下来,这是在赐儿的寝房。”
“对,赐儿就在我们身边。”
兰亭略语气微微放重,非但不放,反倒拥紧了,贴了过去,眉目间跳着心疼,“染儿,赐儿他长大了,他会与我一起守护这个家。”
兰亭的话仿佛象什么落进了她的心底,慢慢地抽枝发芽,开出一片的绿地,一夜的填郁之气仿佛在一瞬间清空。
是呀,七年已过,赐儿已不是当年未及她肩膀的孩子。
他的孩子羽翼渐丰,且,就在她的身傍。
兰天赐是被一阵扑鼻香气引诱而醒,睁开眼时,看到窗外层层叠叠厚云中,一缕淡红的朝霞似要冲了出来。
天亮了,这一夜睡得真好!
垂眼,就看到宝宝正襟危坐在床榻边的凳子上,许是小凳子低了些,宝宝只能露出半个脑袋,脑袋上梳了一个朝天椒,一看又是兰缜平的杰作。
“宝宝?”
兰天赐两指轻弹了一下宝宝的朝天椒,嘴角延出一丝笑意,殊不知,直达眼际时,流汇出的瑰丽霎时令天边的朝霞失了艳色。
宝宝一听到他的声音,马上迫不及待地站起来,费力地举着一瓷盘,脆生生地喊:“哥哥,起来有肉麻吃哦,姑姑做的哦。”
兰天赐长臂一捞,将宝宝抱上床,让他坐在自已膝上,拿了枕边的帕子,拭去宝宝嘴巴残余的肉汁,夸道:“宝宝真疼哥哥,还记得把肉给哥哥留一口。”
兰天赐看了一眼盘中央一个破了皮的肉馍,中间的馅早就给宝宝吃掉,眼底的笑意更深。
宝宝有些害羞地用肥肥的小指头,粘了一下肉皮上的汤汁,卖力地嘴里吸了一口,掀了掀小眉毛,“很好吃的。”
“小脏鬼。”
兰天赐又拿了帕子,将宝宝的手拭净。
宝宝的“肉麻”
其实是水月的拿手好菜“肉馍”
,兰天赐特别爱吃,沈千染便学着做。
宝宝刚发音时,老是把肉馍喊成“肉摸”
。
兰缜平有次一边纠正,一边笑宝宝笨笨时,宝宝一脸委屈鼓着气,眨巴眨巴地努力噙着泪,水月安慰宝宝,他神医哥哥小时候,喊肉馍为“肉麻”
之事,夸宝宝比哥哥聪明。
宝宝乐了,从此后,只要逢吃肉馍,便自靠奋勇端了给兰天赐,还不忘提醒,“哥哥,肉麻,肉麻好吃。”
------题外话------
下一章,玉窖见。
PS:6章公众后,入V了(17号,下星期三),妞们,月鸡冻了。
误把口令红包,发给了班主任没想到她竟然这样...
当任风捡到了一部把网店开在天庭里的手机后,天庭单调的生活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里是天庭最大的书城,这里是天庭最大的酒吧会所这里是天庭最大的明星会所,它还是最大的电影播放院最大的赌场最大的体育馆§咦,可以开分店啦?那开到地府去好了,在地府开KTV好像是不错的选择,鬼哭狼嚎,想想就刺激。§这是一个要把网店开到诸天万界并在都市扮猪吃虎的故事。§PS与其他微信流不一样,本书偏向养成流一些,你问养成什么?那当然是你看了就知道。...
当一个平凡的孩子,为了命运挣扎,走上了一天属于自己的路,他的人生又是怎样的一段传奇孤绝倾城一回舞,为君执剑染江湖!此生不悔陌海栉发入伊眸,此生除伊不温柔!一世情真...
一代战神回归都市,入赘豪门,却被老婆一家当成了窝囊废!家族宴会那天,门外8000人齐喊请战神出山岳母谁是战神废婿默默站起身。...
千百年后的地球上,妖魔入侵,丧尸变异兽横行!万年老僵尸纷纷出世,联手炼制巨大神斧,传出不死法门!僵尸李大旗,机缘巧合下得到一件造化神兵和一枚万载血丹。全新的僵尸观念,全新的等级设定!...
小说讲述从大学毕业开始,优秀的主人公有着不平凡经历,既有成功的快乐,也有失败的苦闷,奋斗过沉沦过,当黑不是黑白不是白之时,他终于破茧成蝶,不一样的人生,同样的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