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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歌乐神童(第2页)

她的声乐感觉非常地敏锐,感受力非常强,有些歌曲听过别人或是听过收音机唱过一两遍,就能模仿着唱出来。

许多人都认为邓丽筠是音乐天才,爸爸邓枢更是把女儿看成是音乐神童,认为她将来必定是音乐奇才。

所以,他决定从小就开始培养她,并从四岁起,邓枢几乎每天一大早就要带着女儿到小河边的旷野中练习唱歌和调嗓子。

屏东位于台湾的最南端,四季如夏,但气温并不很高,特别是早上,凉风从海边吹来,让人感到一阵阵舒适的清凉。

而且,屏东的早上天总是亮得很早,六点钟天色已经大亮。

邓枢就用脚踏车带着女儿来到小河边上。

此时,小河像是刚从夜间初醒,清凛凛地发出着梦幻般的响声。

太阳还没有从云层里出来,东方是一片片银灰色的鱼肚白。

小河周边十分地清静。

父女两人就站在岸边的柳树下开始练唱和调嗓子。

因为邓枢喜欢唱京戏,尤其是喜欢著名须生余叔岩的唱段,而且还会拉胡琴,所以,他是屏东机场军人俱乐部的成员。

军人俱乐部里有许多非常有才气的乐手和歌手,因为经常和他们在一起演奏和娱乐,他多少也懂得一些调嗓子和练习声乐的技巧。

虽然他懂得的并不是太多,但是,他却能把他懂得的一切都教给女儿。

不觉间,邓丽筠就长到了六岁。

六岁的邓丽筠不但越长越漂亮了,而且,声乐天赋也越发地显露出来。

妈妈常把她带到熟人家串门,让她为邻居和干姊妹们唱歌。

爸爸也常常把她带到军营里,让她给叔叔和伯伯们唱歌。

她的嗓音非常地甜美,带有清脆明亮的童音,歌声十分地动听。

所以,人们都喜欢听她唱歌,她也非常喜欢为大家演唱。

所以,邻里和熟人家里有什么喜事,想要请她过去唱上几首,她也总是高高兴兴地前去助兴。

国军败退到台湾之后有许多的军队,所以,在部队驻扎地的旁边总会兴建一些简易住宅,专门给军队眷属或退伍军人居住,并因此形成长期性聚落,这就是台湾社会相当独特的眷村。

眷村住的官兵来自中国大陆的四面八方,还有许多人把配偶也一同带到了台湾居住,也有一些人是来到台湾之后才与台湾的本省人(指闽南人)和客家人或原住民通婚,眷村的文化与语言相当多元,几乎可以听到全国不同省份的方言,乃至于中国各地的民谣小调。

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眷村文化,对邓丽君的童年生活和以后的歌唱事业都产生出了很大的影响。

所以,邓丽君从小就能听懂许多地方的方言,而且也会说一些地方方言。

这对她以后学习语言和用多种语言唱歌都是非常有益处。

母亲赵素桂有一个山东来的近老乡叫许素云,两人是同岁,又都住在一个村子里。

因为赵素桂比许素云大几个月,所以,许素云把赵素桂叫干姐,而邓丽筠就把许素云叫干妈。

许素云的男人是屏东机场的一名上尉,已在屏东住了多年,家里比较宽裕,房子也大,家里有一部收音机。

当时,收音机是种奢侈品,只有很少的有钱人家才有。

而在上个世纪50年代,台湾还相当地贫穷,娱乐设施也非常地匮乏,听收音机广播可谓是一般人家主要的娱乐。

因为她们都喜欢唱黄梅戏,也爱唱歌,所以,两人就常常呆在一起听收音机,赵素桂也常常带着邓丽筠来许素云家听收音机。

邓丽筠不但喜欢听歌,也喜欢跟着收音机学唱歌。

学会了一支歌,就要给母亲和干娘唱。

久而久之,母亲和干娘就成了她忠实的听众。

(请关注张宝同的签约作品《诗意的情感》,包括精短散文、生活随笔和中短篇小说,今天发布的是生活随笔《居住长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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