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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思琪揉了揉发涩的眼睛,犹带着睡意:“几点了?”
“八点了,你还要不要上班?”
苏思琪一听,瞌睡立刻就醒了,一骨碌爬起来就往卫生间里冲,还回头埋怨他:“你怎么不早点叫我?”
沈孟青叉着手,慢悠悠的说:“是你要上班又不是我要上班,凭什么要我叫你?”
说着他又上楼去了。
苏思琪在卫生间里找了新的牙刷和毛巾洗漱,又跑到厨房打开冰箱,里面塞得满满的,储物柜里也塞得满满的,如果她没猜错,这就是沈孟青的老巢了。
她煎了鸡蛋,烤了面包,从冰箱里把牛奶拿出来倒上,一样一样摆上桌,才跑到楼梯下面仰着头叫:“沈公子,吃饭了。”
过了半响,沈孟青才在上头答了一声:“知道了。”
苏思琪时间紧张,也顾不上他,赶紧跑到餐桌边吃起来。
过了一会儿,沈孟青下来了,头发梳得一丝不乱,脸上好象也白了一些,苏思琪怀疑他抹了一点BB霜。
上身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衣,下面配一条卡其色的休闲裤,将他修长的身姿衬得更加玉树临风。
在苏思琪印象中,沈孟青总爱穿浅色的衣服,这也是有钱人的作派吧,反正又不用他洗。
她想以后有了老公,一定要让他穿深色,浅色太容易脏了。
玉树临风的公子哥单手插裤袋施施然踱过来,金色的阳光照着他半边身子,就象凭空从阳光中走出来的一样,有一种让人炫目的俊朗。
但凡这种公子哥都有副好皮囊。
本来嘛,有个有钱有势的爹,再加个貌美如花的妈,只要不长歪了,都差不到哪里去。
所以也就无外乎沈公子身边总是美女如云,有人爱他的钱,有人爱他的貌。
永远有扑火的蛾往他身边飞!
沈孟青走过来看了看桌上的早餐,颇有些嫌弃的说:“你就会弄这些啊?”
“你别挑剔,”
苏思琪大言不惭的说:“就我这样的都市精英白领还能下厨房,已经很不错了。”
她没多少时间应付贵人,狼吞虎咽的吃到最后一口,都没咽下去就扯了纸巾胡乱擦嘴,拿起手机往门口跑,到了门口又停住,转身说:“谢谢你啊,沈孟青,谢谢你收留我,改天请你吃饭。”
沈孟青嗤笑一声:“得了吧,说的好听,哪回吃饭不是我买单?”
苏思琪呵呵呵的笑,挥了挥手,急匆匆的走了。
过了几天,方卓越打电话叫她吃饭。
苏思琪是标准的吃货,她觉得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吃,上天也偏爱她,如论怎么吃,她都吃不胖。
虽然她不算穷人,但有人请吃总归是令人高兴的事。
苏思琪欣然赴约,她到得挺早,包间里才来了两三个人,方卓越看到她便笑:“只要说吃饭,你一定最积极。”
苏思琪回他一句:“吃饭都不积极,还能积极什么呢?”
说笑间,陆陆续续有人来,十人位的大圆桌也坐得七七八八了,沈孟青照例是姗姗来迟。
却没有带女朋友,只身前来。
有人打趣他:“沈公子,今天怎么孤家寡人啊?”
沈孟青微微一笑,心情很好的样子,从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苏思琪:“你上次落在我家沙发上了。”
苏思琪一看,是一只小小的珍珠耳环,她一直以为是那天晚上被抢时掉的,没想到是掉在沈孟青那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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