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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烟没什么,普通的烟,倒是我的打火机,大有名堂哦。”
说着,李察拿出打火机显摆着。
拿丽莎接过来,打着了火,突然火苗上出现了一个小屏幕,屏幕上出现了两名男子的影像。
她失口叫道:“这不是我的伙伴标特福和福瑞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察笑了,接过火机,“这是我的神器呀。
你刚才是不是在心里正想着你的伙伴呢?”
“是啊,我正在想着他们俩,不知道他们正在干什么?”
“这就对啦,我这个打火机,是个魔镜,只要你心里想什么,屏幕上就会出现什么。”
“原来是这样啊。”
拿丽莎点点头,又道:“不过,我可以给你点麻药,你把它放进香烟里,这样,在危急时刻,它会救你的命的。”
说着,她从兜里拿出一个小药瓶,递给了李察。
“这是天狼星上的一种生物碱,毒性猛烈,比地球上的箭毒蛙的毒性还厉害好几倍。”
瓶子里的药液是淡蓝色的,李察打开瓶盖,嗅了嗅,有一股刺鼻的味道飘了出来。
不过他知道这毒药非常有用,因为他是干侦探的,知道把药水洒在香烟上,抽着烟就会飘出一股带毒的烟雾,把对手麻翻。
他把20支烟都倒出来,在每支烟上都洒上了药水,再把香烟装回盒子里。
“好了,非常感谢,美女。
现在我们来谈谈你吧,听说你是天狼星人?”
“是的,我是天狼星人。”
“我就说嘛,我第一眼看到你,就像遭了电击一样,全身麻酥酥的。
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与我们地球人类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族类。
你的身材比例出奇的匀称,皮肤像绸缎,五官精致,气质独特,特别是那双像极了祖母绿的眼睛,有一种罕见的神采和辉光。
可我万分地不理解,尊贵的小姐,为什么你和我们人类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啊?”
拿丽莎嫣然一笑,眼中泛出神秘而诱惑的秋波。
“我可敬的大侦探呀,不是我像你,而是你像我啊,帅哥。”
“啊,我像你?这这这……这是怎么说的?”
“因为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人种啊。”
“哦,愿闻其详。”
“天狼星是晚间天空中最亮的一颗星,它距离地球8.6光年远,它不在你们太阳系里。
就银河系的历史而言,我们天狼星人是最早拜访太阳系的外星人之一,那时差不多是在4,5百万年前。
早期是为了科学因素而作的短期拜访。
等到一百万年前,天狼星人才打算作长久的殖民。
“我们第一次星际移民,目的地就是地球。
人类的文明之路,处在天狼星人的不断干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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