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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警官严厉地盯着他说:“你是不是在‘新闻报’和‘大西洲报’上发布了一条消息,说什么海啸即将袭击我国?”
“呃……是的……那是我发的。”
“好了,请你跟我们去法院走一趟。”
李察质问道:“啊,这是为什么?我犯了哪条王法?”
那位警官举着手铐道:“你犯了扰乱社会治安法,和散布虚假言论法,现在跟我去警局接受调查。”
李察猛地挣脱了警官的手,厉声道:“我没犯法!
?放开我!”
警官狞笑道:“请你放尊重点,李先生,我们是在执法。
你如果自己走呢,我就不铐你,你如果执意不走呢,我就强行将你带走!”
李察无奈,只好让警官给自己戴上手铐,押上了警车。
院长办公室。
一名狱卒押解李察走进法院院长办公室:“报告院长,犯人带到。”
法院院长看了看李察,阴阴地笑着:“你就是李察啊,你知道自己的案子有多严重吗?”
李察坐下:“不知道。”
法院院长:“那我问你,你说的要有一场海啸将要袭击我国,是从什么地方得到的消息?”
李察道:“反正我就是知道,至于从什么地方嘛,恕我不能告诉你,反正不是小道消息,而是有明确的渠道。”
法院院长:“什么渠道?”
“我不能说。”
局面僵住了,二人互相瞪视着,毫不退让。
李察又道:“请你马上放了我,不然。
我要找律师,打官司,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法院院长:“我看这官司难打了,你如果拿不出过得硬的证明来,证明你的消息来自官方,或某个严肃的科学家,或某个可靠的官方媒体,那你就犯了制造和散布虚假言论法,和扰乱社会治安法,这两个罪名很重,后果极其严重。”
“我不是在散布虚假言论,我的消息自然有出处,只是这个出处,我不能说。”
李察心里很矛盾,自己到底要不要说出消息的真实出处来呢?
海啸的消息是水晶头骨透露给他的,但他觉得,不能说出头骨来。
因为一旦说出来,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就知道头骨在他手里,他马上就有被人暗杀灭口的危险。
头骨就会再一次得而复失。
而且,广大市民也不相信这则消息,认为这个来自头骨的传言是种迷信,是耸人听闻、故弄玄虚的胡言乱语。
法院院长耸耸肩道:“怎么,有出处?还不能说?那就不好办了,李察先生,我既不能放了你,还要判很严重的罪。”
“判罪?笑话!
我过去是一名刑侦局的探长、科长,后来是一名军情局的高级特工,我不会吃饱了撑得胡言乱语,造谣生事的。
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根据的。”
“可是,你的消息,并没有提及任何可信的渠道和科学的证据。”
“我报道这则消息,动机很单纯,就是为了救人于水火,决不是为了博取虚名或谋取个人私利,我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我只不过是尽了一个正直公民的义务,提醒广大市民,及早注意一场自然灾害的降临而已。”
“光是出于良好的动机是没有用的,要知道,法律是讲证据的。
你拿不出证据,不提供出处,我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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