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斯密斯对着远处的白人喝道:“秃鹫,拿手套来!”
“是!”
白人应道。
从刑具架上取了一副挂满铁钉的皮手套。
斯密斯从他手里接过手套,带在拳头上。
皮手套上的铁钉泛着慎人的光泽。
斯密斯笑道:“在用刑前,你还有一次机会!
说还是不说!
你自己看着办!”
说道最后,斯密斯的话音徒然一转,冷酷充斥着这个不大的地下室。
陈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笑了:“我不是说过么?我跟白狗没啥好说的!”
“你……”
斯密斯气的脸色发紫,随后他竟乐了:“好好好,硬骨头哈?来来来!
让我看看你的骨头有多硬!”
斯密斯用拳头握实,手套上的铁钉根根倒立!
斯密斯朝着陈风的胸口就是一拳。
虽然是冬天,穿的厚实些。
但那手套上的铁钉却硬生生的刺破陈风的毛衣,扎进了陈风的皮肉。
疼!
很疼!
这是陈风的第一感觉,但陈风硬是没喊没叫。
斯密斯看见陈风这副不畏死的摸样,更加肆无忌惮了起来。
“我叫你骨头硬!
我叫你骨头硬!”
和陈风在联欢晚会上认识的那个温文尔雅的斯密斯不同,现在的斯密斯面目狰狞,就像是《圣经》里所描绘的魔鬼!
一拳!
两拳!
三拳!
问陈风疼吗?他的回答显然是肯定的。
但陈风咬着舌头,甚至将舌尖都咬破了他都不曾叫喊一声。
透过毛衣上的窟窿,可以看出陈风胸膛前的肉已经撕裂开来,一个个血洞触目惊心的露在外面。
陈风的血喷溅到了斯密斯的脸上,没有令他停手,反而让他尝到了兴奋,变本加厉更加疯狂!
旁边身穿白色西装的黑人看不下去了,急忙按住斯密斯的胳膊说:“,这家伙不能死,金鱼花瓶的下落还没问出来呢。”
新文败家福晋又又又坑我了已发穿越清朝,作为四爷的脑残死忠粉,顾悠然懵比又惊喜!原本还是个格格,却被腹黑四爷轻易贬为了侍妾。擦!梁子结大了!她身份卑微,又没倚仗,任谁都能踩一脚,乌喇那拉氏笑里藏刀,李侧福晋明目张胆,宋格格心狠手辣,还有各种暗箭难防无奈,只能抱紧四爷大腿,卖萌扮猪吃虎,斗智斗勇!还好她脸...
挥拳能砸凹美盾,抬脚可踩裂大地。他是诸神之王奥丁遗留在地球上的私生子,雷神索尔的亲弟弟,掌控水元素的最强神嗣。也是超人克拉克肯特的好友,蝙蝠侠布鲁斯韦恩的挚交,无敌浩克并非无敌的首位证明者。粒子上帝曼哈顿博士他是我唯一的爱徒。银河统治者灭霸萨诺斯他说要打死所有宇宙级反派,这让本霸感到很恐惧。宇宙五大创世神明自宇宙大爆炸以来,我们还未曾遇到过如此卓越的生灵。PS1这是一本Marvel与DC相互融合的综合美漫小说。PS2本书走的是追求力量路线,主角前期实力与雷神差不多,故事中期会变身成第二位绿巨人,分数米数十米和数百米三个觉醒阶段,故事后期暂时保密。...
叶飞抬头看着夜空中那颗水蓝色的大星,目光迷离!超脱这方天地之后就能再次踏上那方土地,可是成为超脱者需要的时间太久了!千年万年之后,这颗水蓝色的大星早已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了,回去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叶小沐冲入叶飞的怀抱,轻声道哥哥,你还有我啊!...
只要锄头好哪有墙角挖不倒,大圣与二郎真君大战波及仙界园丁,叶飞带着锄头被打落人间,看我锄头不倒挖断仙界墙角。什么人间没灵气?我有挖下的天庭墙角,种灵药布灵阵,不要的边角料土豪权贵排队抢。什么人间没功法?二郎真君大圣传承随我要。七仙女嫦娥我叶飞一定会回来的,咦等等,苍老师冰冰全没影了这是哪里?...
何为人皇?不拜神佛仙灵,不惧妖魔魑魅,因为他们都是弱者!十万年前,人皇族掌天地造化,成就为万界之主。十万年后,万族崛起,人皇族成为最为弱小的人族,于蛮荒古地之中挣扎生存,与荒兽争一地,与妖魔夺命魂。少年钟离偶得神秘青灯古卷,打开得人皇百族传承,以一腔热血,点燃人皇族薪火不灭!...
霸道,暴力,粗鲁,脾气不好,说的就是她。凤冥幽,前世身为杀手至尊的她,一朝身死穿越到神话世界。练气升级,元素修行,炼丹救人,十项全能不在话下!什么奇珍异兽都是白菜价,百万年不出的龙凤之子!什么当世第一天才,绝世奇才通通靠边站!废后大翻身,摇身一变成绝世天才!!!三千大世界,区区六界算什么,神界天帝是我手下,冥界,死神是我追随者!天才一出,谁于争铎?!本文一对一,男强,女强,强强联手。...